企业疑问:劳动合同续签2次了,第3次是不是一定要无固定期限?如果单位和个人都不提出无固定期限,是否可以不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律师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可以让员工选,如果员工提出签订固定期限的,可以签订固定期限。(以上信息来自阳光太仓人才网劳动法务群,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太仓人才网 太仓人才网WAP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阳光客服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 本页更新时间:2024-05-21 00:1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