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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本市参保人员居住异地,如何报销

发布:太仓人才网   发布日期:2017-02-08  阅读次数:  

   有市民来电咨询,其社保卡是太仓的,但有很长一段时间会待在无锡,像这种情况如何报销?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复表示,如长期(9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包括异地安置居住的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地工作的本市参保人员,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具体操作如下:填写《太仓市社会医疗保险居外医疗登记表》;选择居住地1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1-4家医保定点二级以上医院作为本人居外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同时加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印章确认;带好《登记表》和社会保障卡到太仓医保中心或沙溪、璜泾、浮桥、双凤(每周三)、浏河劳动保障所(每周二)结报站办理登记手续。参保人员一经办理了异地就医结算登记,则不能再享受参保地(太仓)划卡就医和零星报销待遇。之后在异地定点医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结算年度内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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