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余律师解答:“末位淘汰”与“不能胜任工作”是两个概念,末位仅是指用人单位考核排名的状况,即使所有人都胜任工作,也会有人处于末位。所以用人单位单纯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以上信息均由阳光太仓人才网劳动法律师提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太仓人才网 太仓人才网WAP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阳光客服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 本页更新时间:2024-05-20 21:4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