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统一部署,经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太仓市供电公司”现变更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太仓市供电分公司”,简称“国网太仓市供电公司”。
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司启用“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太仓市供电分公司”公章、“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太仓市供电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及相应名称的各类业务专用章。
公司基本户银行账号自2018年1月2日正式启用,名称使用“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太仓市供电分公司”,电费账户自2018年1月3日正式启用,名称使用“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税号、银行账号不变,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所有服务网点不变。此前公司以“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太仓市供电公司”之名开展的一切业务、签订的合同、作出的服务承诺继续有效。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太仓市供电分公司
2017年12月28日